A respect for the diverse beliefs and unique contributions of all the world’s faiths is a hallmark of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-day Saints. From the faith’s earliest days, Joseph Smith elevated the principle of religious liberty and tolerance when he penned the 溫特沃斯信 並包括以下關於宗教寬容的具體聲明:“我們根據自己的良心要求享有敬拜全能上帝的特權,並允許所有人享有同樣的特權,讓他們以他們可能的方式、地點或內容敬拜”(文章信仰 1:11)。
世界的精神和物質需求需要不同信仰之間的善意和合作。每個人都為更大的信徒社區做出了寶貴的貢獻。用早期教會使徒奧森·惠特尼的話來說,“上帝正在使用不止一個人來完成他偉大而奇妙的工作。後期聖徒無法做到這一切。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,它都太大了,太艱鉅了。”因此,教會成員不將世界各地的信徒同胞視為對手或競爭對手,而是將其視為世界上眾多公益事業的合作夥伴。